從歷時二十天的長途旅行回到家的第二天,我硬是在開學前的繁忙行程中抽空到大賣場,買菜。
說好要做菜給遠道而來的大學友人一嘗,此外隔天系上辦的野餐餐會也需要提供一道菜,最重要的是,做菜,比起睡在家裡乾淨床上,也許更讓我馬上有「回到家」的感覺。雖然在二十天的旅程中,多多少少,我們還是會自己下廚包辦膳食。
凡是留學生一定對每個人帶一道菜的「potluck」不陌生,對許多留學生來說,這幾乎是美式生活的初體驗。而身為來自擁有五千年深厚美食歷史國家的「Chinese」,總不可避免的,要背負眾人的期望。但是,千萬別高辜了美國人嘗新的限度,去年我就是因為尚未明瞭這個道理,興沖沖煮了珍珠奶茶去,結果落得沒人理會的下場。於是今年,哼哼......
我打算要做一道咖哩雞沙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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蟬聲如潮的仲夏,從光纖網路中傳過來的訊號組合成為螢幕上閃爍搖曳的星點,其中的某個消息是:便利商店的季節限定便當,晨採鮮筍飯,再次上架。
我轉頭望望窗外街道空寂陽光流麗,靜的不能再靜的小鎮,一面不合時宜地想起太平洋彼端的小小島上,三步一小間五步一大間的便利商店。鮮豔的紅綠相間招牌,不用推門,洞然開啟的店中傳來熱絡朝氣的「歡迎光臨」聲,冷氣流竄,整排整排井然有序地列隊在透明沁涼玻璃門後的各式各樣飲料,二十四小時不眠的服務...
鄰居除草機發動的聲音瞬間驚醒我的白日夢。新刈青草的香味阻斷我因幻想晨採鮮筍便當而正要開始分泌的唾液:這裡是美國中西部一個被玉米田環繞的小鎮,世界上最不可能吃到「晨採鮮筍」的地方。
我嘆了口氣,明知道鄉愁總是這樣收場,卻怎麼也管不住自己的胃、唇舌、以及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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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覺得人生就像是一片變幻莫測的海洋,有時候風平浪靜,日復一日;有時候,只不過短短一個星期裡,就能讓你從高峰到低潮,徹底體會到,什麼是無常。
總之,七月三日之後的那個星期,就是那樣地、無常的一段日子。幾天之內,我將難過、緊張、快樂、失落、如釋重負等等這些犀利強烈的情緒通通都經歷過一遍,到最後,沒有什麼太多感觸,只是迷惘的想到媽媽常掛在嘴上的一句話:
人生嘛,還不就是這樣子。
飯還是要吃,菜還是要煮。此時我訂的康健電子報也來湊一腳,那個禮拜的主題是:這樣吃,助你遠離癌症。看完之後,一道非常健康、防癌義大利麵的靈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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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音樂穩穩出現。
當字句在腦海中洶湧翻滾,片段破碎,然而句句精彩;當眼前浮現那個年輕的莎士比亞,在紙上一遍一遍,練習簽署那個將永垂青史的名字;當神思不屬的夜裡我在文字的迷宮中霧失樓台夜迷津渡,試圖撈取飄搖晃蕩的靈感,心跳因此屢屢加速。
當我輾轉難眠,只為了那些追索我吶喊我跳躍叫囂著想被寫出來的故事,我總會想起這段音樂、這部電影、這個開場:空無一人的破敗戲院裡經理正被刑求,而另一方面,抓耳撓腮,正在等待謬思的劇作家揉捏一個個紙團,試圖擊敗在空中飛舞的情節。
這是一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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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有電影【明天過後(The Day After Tomorrow】觀影記敘與劇情,請慎入。
我承認我是個看電影很龜毛的人,然而隱藏在百般挑片的心態之下,卻常常會因為某些極微不足道的原因,而興起趕赴電影院的念頭。
在看 Troy之時,曾經在電影院看到 The Day After Tomorrow的預告,還滿吸引人的沒有錯,但那時候我並沒有想看的強烈衝動,雖然我還滿愛看災難片的,但是近年來的災難片似乎和戰爭片或者科幻片一樣,面臨某種瓶頸,當時,我記得我曾轉頭和霈曦說:
「哎,又是一部把紐約市搞得亂七八糟的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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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有電影【特洛伊(Troy)】觀影記敘與劇情,請慎入。
‧內容針對電影【特洛伊(Troy)】劇情評述,請不要和我爭辯原始文本與這當中的差異,謝謝。
‧關於兄弟
不管我是為了什麼理由而對這部電影產生興趣,那都絕對不是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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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大學那年暑假,出了一本新書:『在台北生存的一百個理由』。
衝著未來四年得在這城市生活,我硬是在書店讀完這本書。在當時頗算精彩的美工排版與文字中神遊盆地,同時盤算著等上了臺北定要先去嚐嚐「新生南路臺大側門的『酷婆紅豆餅』」。
第一次看到這本臺北市政府新聞處策劃出版的『瞻前顧後』,有一瞬間彷彿看到『在台北生存的一百個理由』的分身一樣,隨手翻了翻就決定付錢。書和人一樣,也是有投緣這回事的。不然為什麼我在書店都快把『在台北生存的一百個理由』翻爛了,還是可以找到一百個不買這本書的理由,對這本書卻,一見鍾情?
真是天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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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是個懶散的夜晚,更糟的是,我又重讀了一遍《61x57》。 又要回溯到去年暑假。該是全年最空閒的兩三個月內,因為種種緣故,這個暑假不像其他的暑假一樣拼命讀平常沒空讀的書,寥寥兩三本書散落案頭,其他的時間全給了實驗室、和我自以為的愛情。 印象非常深刻,那三本書分別是:61x57、托斯卡尼豔陽下、看不見的城市。
我經常惑於一本書和一個人相遇的脈絡與線索: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遇到什麼樣的一本書才會讓這本書牢牢地寫在你的生命裡?同理可問: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遇到什麼樣的一個人才會,刻骨銘心?『我們在什麼時候相遇?』這個問題會不會比『我們為何相遇?』來的有意義?而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在其他時候讀這本書,必定會認為它充其量只不過是一本寫作技巧稍微高明的俗濫愛情小說(我好幾個朋友都這麼說);如果,我在不同的時候和你相遇,必定會覺得你充其量不過是另一個只會為自己著想的不負責任男生。 可是我們在,那個時候,撞擊、揮發、傾心。 命也,運也,亦時也。我還能說些什麼呢?
2001年六月底我回家休假,有一種我害怕的什麼正在醞釀著,愛情無法在島的南北兩端產生超距的吸引力將我們牢牢繫在一起。這世界將要分崩離析,一切都有預警,而我卻無能為力。2001年六月底的某幾天,王文華的最新長篇小說《61x57》在聯副摘要連載,我每天早上起床打開報紙,文章映入眼簾。 看不到他的這段日子,她畢竟是不快樂的。看不到他的日子,每一天都像一個巨大的工程,必須去奮鬥,去克服,把不打電話給他當作成就,把不想他當作成熟。每天睡前,她告訴自己,我十天沒跟他連絡了,我十一天沒跟他連絡了,我又忍過了一天,我破紀錄了,我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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