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在出版我的第一本小說時因為太興奮而不小心將這件事告訴了我的指導教授之後,他老人家就把我當成一個偉大作家一般看待,甚至熱心地提議我可以加入ATA——美國旅遊作家協會(American Travel Writers Association)。我說老師您也太瞧得起我了,難道您都忘了您名為「指導教授」,實則常常兼任「文章修改員」的事實嗎?
當然對一個用中文聊天、罵人、批判、創作的小小作者來說,英文市場是個廣大而遙不可及的夢,特別是這個小作者已經受夠了一修再修三修四修經常是整段被批改到面目全非的英文論文,只想快快逃離英文夢魘時。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在學校的career center 等待履歷修改諮詢的空檔,她看到架上這本厚如電話簿的《Writer's Market》時,還是忍不住手癢拿起來看。
嚴格說來,這當然不是一本小說、雜誌、或者具有類似功能的消遣用書。這本書的宗旨正如它的書名,是要幫助那些有志踏入作家生涯的人追尋夢想,應該將之歸類於「自助(self help)」類書籍,但是,若將書後三分之二的書商、經紀人以及出版細項目錄拿掉,只看前三分之一,那麼我必須說,這本書實在頗具娛樂效果——至少我是這麼覺得的。
舉例來說,在「如何成為一個作家」這個應該要十分嚴肅的題目之下,第一條竟是:「多洗澡:大多數的作家曾經表示,淋浴是他們得到最多靈感的時候。」這點——容我這個小小的創作人發表一點註腳——實在是非常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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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大學那年暑假,出了一本新書:『在台北生存的一百個理由』。
衝著未來四年得在這城市生活,我硬是在書店讀完這本書。在當時頗算精彩的美工排版與文字中神遊盆地,同時盤算著等上了臺北定要先去嚐嚐「新生南路臺大側門的『酷婆紅豆餅』」。
第一次看到這本臺北市政府新聞處策劃出版的『瞻前顧後』,有一瞬間彷彿看到『在台北生存的一百個理由』的分身一樣,隨手翻了翻就決定付錢。書和人一樣,也是有投緣這回事的。不然為什麼我在書店都快把『在台北生存的一百個理由』翻爛了,還是可以找到一百個不買這本書的理由,對這本書卻,一見鍾情?
真是天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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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是個懶散的夜晚,更糟的是,我又重讀了一遍《61x57》。 又要回溯到去年暑假。該是全年最空閒的兩三個月內,因為種種緣故,這個暑假不像其他的暑假一樣拼命讀平常沒空讀的書,寥寥兩三本書散落案頭,其他的時間全給了實驗室、和我自以為的愛情。 印象非常深刻,那三本書分別是:61x57、托斯卡尼豔陽下、看不見的城市。
我經常惑於一本書和一個人相遇的脈絡與線索: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遇到什麼樣的一本書才會讓這本書牢牢地寫在你的生命裡?同理可問: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遇到什麼樣的一個人才會,刻骨銘心?『我們在什麼時候相遇?』這個問題會不會比『我們為何相遇?』來的有意義?而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在其他時候讀這本書,必定會認為它充其量只不過是一本寫作技巧稍微高明的俗濫愛情小說(我好幾個朋友都這麼說);如果,我在不同的時候和你相遇,必定會覺得你充其量不過是另一個只會為自己著想的不負責任男生。 可是我們在,那個時候,撞擊、揮發、傾心。 命也,運也,亦時也。我還能說些什麼呢?
2001年六月底我回家休假,有一種我害怕的什麼正在醞釀著,愛情無法在島的南北兩端產生超距的吸引力將我們牢牢繫在一起。這世界將要分崩離析,一切都有預警,而我卻無能為力。2001年六月底的某幾天,王文華的最新長篇小說《61x57》在聯副摘要連載,我每天早上起床打開報紙,文章映入眼簾。 看不到他的這段日子,她畢竟是不快樂的。看不到他的日子,每一天都像一個巨大的工程,必須去奮鬥,去克服,把不打電話給他當作成就,把不想他當作成熟。每天睡前,她告訴自己,我十天沒跟他連絡了,我十一天沒跟他連絡了,我又忍過了一天,我破紀錄了,我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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