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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自由選擇成為哪個城市的人,我願意捐棄和其他城市相逢的機會,換取和芝加哥的一生相守。


我第一次去芝加哥是冬天,聖誕節前夕,所有的商店都急著打烊,路上每一個人都趕著回家,只有我和室友獨在異鄉。

我很喜歡這個城,甚至可以說是一見鍾情了。之後每個季節都去:春天的時候密西根大道上的花壇開滿水仙,舊城寧靜美麗;夏天的密西根湖上,看完國慶煙火後湖中所有船隻同時鳴笛,Grant Park兩三層樓高的大噴水池配美國國歌,遠一點的北方,芝加哥園藝學會的花園裡,我和室友在玫瑰花叢中笑的好開心,還有芝加哥交響樂團開拔出城的Ravania夏季音樂會,一群芝加哥人在公園草坪上邊野餐邊聽蓋希文;秋天的風很大,天氣說變就變,天空常常一片灰,陰鬱是很陰鬱,但是觀光客也少了很多,看著滿街西裝套裝,我總會想,好希望以後能在這裡工作、生活,就算只是一個月兩個月,就算只是生命中的一段時間。

我曾經在這個城市度過很多愉快的美好時光,也曾經在這裡遇到我來美國有史以來最惡劣的天氣。那一天我曾經懷疑自己對這個城的喜愛是不是基於浪漫的理由?因為我根本不是每天走在街上跟風霜雨雪長期抗戰的芝加哥人。可是我馬上領悟,因為是在自己喜歡的城市,就算遭到了挫折(那天晚上不但天氣糟,還遇到一些很糟的事),也能很快釋懷、很快恢復。

愛上一座城,和愛上一個人,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很高興,芝加哥讓我有這個機會。

圖:(上)John Hancock Center;(下)芝加哥夜景,由Museum Campus向城市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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